政务咨询
政务咨询
来信情况 | |||||
信件标题: | 咨询下棚户区改造的事 | ||||
来信人: | 夏祺 | 来信日期: | 2018-09-28 | 信件编号: | 201809281003045241 |
信件内容: | 你好,去年新闻就提过长堎镇兴华路周边棚户区改造的事,也做过摸底登记,我想咨询下大概什么时候会启动,具体的安置方案有没有确定。谢谢 |
办理情况 | |
办理进度: | 处理单位: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:2018-09-29 处理状态: 处理中 |
答复内容: |
|
办理情况 | |
办理进度: | 处理单位: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:2018-09-29 处理状态: 处理完 |
答复内容: |
您好!1、依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第590号令)第八条文件精神,市、县(区)级人民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,确定并组织实施对危房集中、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,新建区的棚户区改造建设是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。 |
- 我要评论: 更多评论
-
- 用户:
- 评论: *
- 验证: